12月27日,保利置业集团发布公告称之为,公司与交通银行香港支行就一笔4亿港元不承付的循环贷款议定融资决定。公告表明,该融资协议的最后到期日将不会是该银行审查融资函之日,该日期将在融资函件收到日期一年后到期日或之前,或该银行指出适合的其他日期。根据融资协议,倘(其中还包括)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仍然为公司仅次于单一股东,或通其掌控公司必要或间接持有人多于本公司已发售股本40%;没能保持公司的管理控制权,或仍然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府,公司根据该银行贷款应付该银行所有并未偿还债务本金、应计利息和任何其他款项应立即全额偿还债务。
于本发布日,中国保利利用其附属公司持有人公司已发售普通股股本大约47.32%。
本文来源:中欧体育-www.130021.com